报废机动车
国务院第715号令公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2019年12月17日颁布并实施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商务部2020年第2号令公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以上政策和标准的颁布,进一步规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宝鸡丰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进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建设,在宝鸡市商务局关心支持下,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并于2021年3月4日顺利通过陕西省商务厅专家组评审验收。宝鸡市丰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新政策和标准实施后,陕西省首家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
宝鸡市丰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实施后将会进一步方便车主交售废旧机动车,助推机动车淘汰更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助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我市区域经济发展再建新功。
报废机动车业务办理流程:
意向报废车辆→称重→车辆资料收集(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查验(登记、拓号、照相)→资料登记审核→出具报废证明→注销资料及上传→车辆销户→领取残值。
车辆报废应该提供的材料:
一、车主为自然人的车辆,应提供:
1、车辆登记证书。
2、车辆行驶证。
3、车主身份证。
二、公户车辆(单位车辆),应提供:
1、车辆登记证书。
2、车辆行驶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5、单位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6、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丰茂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服务承诺:
1、对不能自行到公司的报废机动车,公司提供免费拖车服务。
2、对交售报废机动车的客户,公司提供市区内接送服务。
3、报废机动车残值现场结算,现场领取。
4、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一站式服务。